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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尽泄洪通知义务 水电公司被判担责

来源: 海峡都市报
作者:编辑整理
时间: 2008-06-06 02:0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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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友直 张丽姑 陈碧英

  本报讯 2006年5月21日至23日,龙岩某水电公司沿江水电站开库泄洪没有通知到位,大坝上游一采砂场场主胡某不知水电站已经泄洪,他在加固采砂船时被洪水冲走致死。日前,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未尽泄洪通知义务为由,判决水电公司承担20%的责任,赔偿胡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101178.68元的20%,即20235.74元。 bbs.fzstu.co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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